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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5号文)和国函[2003]114号和发改能源[2003]2101号文件精神,以广东省、海南省和国家电网公司在广西、贵州、云南所属电网资产为基础组建的国有企业,由中央管理,在国家实行计划单列。经国务院批准,公司于2002年12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并开始运作。公司经营范围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和海南。主要职责:依法自主经营,对有关企业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相应承担保值增值责任;规划区域电网发展,受国家有关部门委托,协助制定全国电网发展规划,提出全国电力工业发展规划的建议;负责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南方区域电网,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从事电力购销业务,负责电力交易和调度,管理南方区域电网电力调度交易中心,培育区域电力市场,按市场规则进行电力优化调度;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公司发展战略目标是,把公司建成:经营型、服务型、一体化、现代化企业,把南方电网建设成为:统一开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大电网。 公司本部设有十个部局(行政部、计划发展部、市场交易部、人事部、财务部、安全监察与生产技术部、国际合作部、监察局、审计部、党群工作部),以及南方电力调度通信中心、电力交易中心和南方电网技术研究中心。下设两个分公司和五个全资子公司,分别是超高压输变电公司、电力财务公司,广东、云南、广西、贵州和海南电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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