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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期间重庆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纲要 http://www.cemtnet.com.cn2002年2月5日 2001年-2005年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宏伟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实施西部大开发、构建新经济“三大基础”、加速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开放、全面振兴重庆经济的关键时期。大力加强和改进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为企业改革发展和全面完成“十五”计划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是适应入世要求,促进我市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战略任务。为此,根据《“十五”期间全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纲要》(国经贸培训[2001]748号)和《重庆市2001年-2005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渝委发[2001]20号)的要求,特制定《“十五”期间重庆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纲要》。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十五”期间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全员培训为目标,以高层次经营管理者为重点,为建立我市灵活的经济运行机制、合理的经济结构、先进的技术创新体系服务,为提高我市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服务,为培养一支系统掌握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能够适应国内外竞争需要的高素质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服务。 (二)“十五”期间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1.坚持面向市场,以企业为主体。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必须从实际出发,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需求为立足点,围绕企业改革发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开展培训,积极主动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不断满足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的需要。 2.坚持突出重点,确保培训质量。要以国有大中型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培训为重点对象,以继续举办和规范工商管理培训为主要形式,进一步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的系统培训制度,积极探索井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进一步提高培训效果。 3.坚持以提高能力为目的,注重素质的全面培养。要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思想政治素质的同时,把提高现代管理能力。业务工作技能和组织领导水平有机地结合起来,注重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以适应国内外竞争的需要。 4.坚持深化改革,推进培训机制创新。要树立素质教育、终身教育的培训观念,创新培训理论、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和培训机制,努力实现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由知识型向能力型、普及型向提高型、传统型向创新型的转变。 (三)“十五”期间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主要目标 初步形成计划调训与自主参训相结合的企业培训机制,使参加培训成为企业各层次经营管理人员的自觉行为;建立和完善分层次、分类别、多形式、重实效的企业培训机制,扩大培训数量和提高培训质量;优化企业培训资源配置,加强企业培训基地建设,保证企业培训协作网络有效运行,现代培训技术和现代化教学手段普遍应用,办学水平显著提高;推进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初步形成规范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市场。 二、培训任务和要求、 (一)重点抓好“双基”培训 令明两年要集中力量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和《WTO基本规则》的培训。《基本规范》培训要将其丰富内涵与企业改革发展的实践结合起来,使广大企业特别是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充分了解和掌握《基本规范》的主要内容和内在要求,为进一步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奠定基础。《WTO基本规则》培训,要在广泛开展WTO基本知识培训的基础上,按不同行业的特点,分门别类地开展《WTO基本规则》的培训,使企业了解并掌握WTO的基本规则和与本行业、本企业有关的具体规则,了解和掌握我国的应对措施,为尽快与国际经济接轨和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奠定基础。 (二)继续举办和规范工商管理培训 工商管理培训是推行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企业经理人才市场,促进高素质、职业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必要环节。继续举办和规范工商管理培训,是“十五”期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的主要任务。在培训内容上要突出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在坚持培训内容科学性、完整性的同时,增加“双基”培训和知识经济、电子商务等新的内容。在培训对象上,要由“九五”期间主要面向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干部,扩大到面向所有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要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在“九五”期间未参加工商管理培训的,要按新的要求参加培训,已经参加过培训井取得培训结业证书的要继续参加扩充知识的培训。经工商管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统一颁发国家经贸委监制的工商管理培训结业证书,作为今后实施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认证资格的依据。 (三)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适应性短期培训 要围绕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和国家及地方政府健全市场机制、规范市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新的政策、法规,积极开展多种类型的适应性短期培训,特别是要着眼于我市深化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强企业管理、推进企业技术进步的现实需要,并根据各行业的特点,开展各种适应性短期培训。 (四)开展多层次的成人学历、学位教育培训,加快企业高层次人才培养步伐 要充分利用在渝高校、党校和各类干部培训院校以及网络教育等现代教育形式,积极开展各类专科、本科教育和双学位、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教育,为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科学文化素养创造条件。要继续加强在定点院校举办的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教育的管理,在提高教学质量的基础上稳步扩大规模。每年要选派200名年纪较轻、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经营管理者到国内外著名大学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培养一批精通现代企业管理,熟悉世界贸易规则,适应国际经济竞争需要的优秀企业领导人才。 (五)加强中外合资企业中方国有股权代表及高级经营者的培训 要按照中组部、国家经贸委和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外合资企业中方国有股权代表及高级经营者管理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0]17号)的要求,抓好中方国有股权代表及高级经营者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要逐步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对新任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发给资格培训证书,实行持证上岗。要健全中方国有股权代表及高级经营者在职培训制度,在任职期限内必须参加规定的培训,并将培训考试,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任用的依据之一。 (六)全面落实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 企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是一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的有生力量。要认真抓好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方法、新技术为主要内容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要保证每个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要适应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和发展高科技的需要,加强对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以及高级营销人员、企业法律顾问等企业高层次专业人才的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管理水平和任职能力。同时,要着力于培养一大批新兴产业急需的专门人才。 (七)加强智力引进和拓展国际合作培训 要瞄准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成果,从我市企业实际出发,加强智力引进工作,有针对性地聘请国外知名学者和专家来渝开展技术合作或举办形式多样的学术报告会、研讨会、现场咨询会等,适时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管理软件和管理模式,加强模拟演练,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国际经济合作的业务水平和在国际经济环境中的生存适应能力。要不断开拓新的国际合作培训渠道,有计划地选派一批有培养前途的企业优秀中青年管理干部赴国外企业或跨国大公司进行交流培训。 三、政策与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定期培训制度 国有大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高层次经营管理者,在任期内按市委要求参加在市委党校举办的企业领导干部培训的同时,必须参加规范的工商管理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每年至少还要参加一次各种适应性短期培训。国有中小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按要求参加各区县党委、政府组织的培训,同时必须参加规范的工商管理培训。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工商管理培训的核心课程可适当调整,增加相应的专题讲座,脱产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一个半月。非公有制企业和乡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根据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自主参加各类培训。参加了规范的工商管理培训、且政治业务素质较高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企业晋级、晋职中可优先推荐。 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厂长)、副总经理(副厂长)、党委书记、副书记、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等高层次管理人员的培训,按干部管理权限实行指令性调训与指导性培训相结合,其余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原则上面向市场,实行指导性培训。 (二)大力推进企业自主培训 企业自主培训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的主要形式,也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企业文化、整合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应自觉地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和发展的需要,自主选择培训院校,自主确定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自主培训。“十五”期间,全市将按国家的统一部署,在大中型企业中推行GB/Tl9025-2001-ISOI0015标准,以进一步规范企业自主培训的行为,确保培训质量。各级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自主培训的指导,支持和帮助企业搞好自主培训。 (三)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基地建设 要充分利用在渝高等院校的教育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建立起布局合理。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主阵地。重庆大学主要承担国有大中型企业高层次经营管理人员的中长期培训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重庆工学院、重庆商学院、重庆三峡学院主要承担大中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规范的工商管理培训和适应性短期培训;其他各类经济管理干部院校、职业技术院校和培训中心负责本地区。本系统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各区县要充分利用全市及本地教育培训资源和培训基地,抓好本地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各培训资格院校要加强与各区县的联系和合作,充分利用现代培训技术和现代化教学手段,加强区县企业和乡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工商管理培训。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需要,要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的管理经验,积极开辟国(境)外培训渠道,开发国外中长期培训合作项目和培训基地。有条件的大型企业要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建立自己的企业培训基地,不断完善,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要逐步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基地的质量评价体系,实行培训院校资格认证制度。对具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资格的培训基地,要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定期地向社会公布。培训资格院校由培训归口管理部门认定并统一管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基地要严格教学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建设,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前瞻性,本着“新、实、精”的原则,充实培训内容,改革培训方法,编写培训教材,提高培训质量。 (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服务体系建设 “十五”期间,要由市经委牵头,组建起联系全市各大中型企业和重点骨干院校及国内外著名培训机构的重庆市企业人才培训开发协作网,井实现与国家经贸委“中国企业管理培训网”的有机联系,及时发布各企业的培训需求和各培训院校、培训机构的特色培训项目,进一步促进企业与培训院校的合作,推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的全面展开。 同时,以协作网为基础,从高等院校、党校和干部院校、企业、党政机关中选聘一批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学者、专家和领导干部组建成重庆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师资库,为企业开展各类培训提供智力支持。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采取出国进修、到高等院校进修和到企业实习等形式,加强对重点骨干教师的培养,全面提高师资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学业务能力,坚持教师聘任制度和教学质量考核制度,对入库教师实行动态管理,在“十五”末期,建立起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相对稳定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师资队伍。 (五)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市场 要根据《职业教育法》、《公司法》、《教师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重庆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暂行条例》,进一步规范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行为和培训市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要以企业自主培训为主,指令性调训为辅。举办指令性调训班次,必须经上级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借机向企业乱收费,要坚决制止无实质性培训内容、以营利为目的的乱办班、乱收费。市经委要协同有关部门,根据建立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要求,制定职业经理人员素质标准,并指定或组织编写符合职业经理素质特点的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考试中心。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并获得“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要纳入企业经理人才市场的评价、推荐范围,作为其任职、上岗的必备条件之一。 (六)保证和加大培训经费投入 各企业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定》的要求,证企业职工培训经费不少于工资总额的1.5%。并根据入世及增强企业竞争力的要求,加大对企业员工、高层次管理者及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的投入力度,不论是调训、指导性培训和企业自主培训,该投入的经费一定要投入到位,要把培训经费的投入作为实施企业人才战略的重大举措来抓,切实予以保证。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要按照《重庆市2001年-2005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要求,保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专项经费投入。要广开培训经费的筹集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和海内外人士支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事业。、 四、组织领导与分工 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独自负责的原则组织培训,归口市经委管理。市经委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负责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政策、规划的制定;指导培训计划的实施;审定培训基地资格并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基地建设;统一管理、制发培训资格证书;宣传、推广各区县、各部门的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工业企业高层次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市委企业工委负责市委管理和市委企业工委管理的国有重点骨干企业领导人员的培训,并指导这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市交委、市建委、市市政委、市商委、市外经贸委、市农办等部门负责各自管辖的企业高层次经营管理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指导所管辖企业的自主培训。各区县(自治县、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由各区县党委组织部和相关部门负责。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市委组织部要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指导,要在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联系会议制度的框架下,由市经委牵头,加强与各业务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组织、人事、教育、财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各区县(自治县、市)、市级各相关部门要按国家经贸委的部署和本纲要的要求,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并切实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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