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2005年四川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http://www.cemtnet.com.cn 2001年11月23日

  “十五期间,是实现省委确定的本世纪前10年四川加快发展总体目标的重要时期。我省要抓住西部大开发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机遇,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关键在于建设一支适应追赶型、跨越式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但是,目前全省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够高,一些干部理论素养和知识水平、思想境界和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还不适应甚至很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同时,当前干部队伍正处于整体性新老交替的重要时期,更需要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培训。因此,大力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置于更加重要的战略地位,培养和造就符合三个代表要求,适应追赶型、跨越式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是全省各级党委面临的一项事关全局的十分重要而紧迫的历史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2001年—2005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中发[200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2001年—2005年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干部,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人类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充实干部,用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干部,改善知识结构,加强实践锻炼,提高创新能力。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努力培养造就一支符合三个代表要求,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的,包括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专业技术人才和其他战线干部在内的规模宏大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工作原则

  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把对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的战略思考作为进一步改进学风的突破口。教育干部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努力改造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切实提高领导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要紧密联系国际形势的新变化,紧密联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进展,紧密联系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挑战进行教育培训。

  培训与使用结合。深刻认识教育培训与干部成长、促进工作的关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和在职学习的各项制度。从量化责任、硬化考核、强化激励等环节上,把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贯穿到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管理中去。把干部经过党(干)校培训和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情况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和必备条件。

  突出培训重点。围绕我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加快发展的总体目标,重点实施党政领导人才培训工程、科技人才培训工程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工程。着重抓好省管领导干部、党政一把手、年轻干部,实施追赶型、跨越式发展战略紧缺急需干部与人才的教育培训。

  坚持改革创新。要认真研究干部成长规律和干部教育规律。树立素质教育、终身教育的观念和人才培训是基础性建设的观念,按照理论创新、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其他创新的要求,改革人才培养的模式和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方法、机制,努力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干部教育培训基地体系。

  (三)主要任务

  1.政治理论素养的教育培训。继续把推进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的学习,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首要任务。重点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二、三卷,以及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的重要文献、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论述,同时精读马列和毛泽东同志的经典著作,特别要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使广大干部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把握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和江泽民同志重要思想的内涵,夯实理论基础,保持思想上的先进性,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以科学理论为指导、解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实际问题的本领。

  2.党性党风党纪和思想道德教育。按照从严治党和以德治国的要求,坚持不懈地在干部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思想道德教育,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巩固和扩大县以上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讲教育成果,切实抓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党性意识,加强党性修养。经常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教育等,使广大干部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凝聚群众的人格力量,起好表率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3.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培训。重点学习现代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现代管理知识、现代科技知识等,尤其要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学习并掌握WTO有关知识、计算机网络知识、普通话、外语知识及其他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新知识和新技能。要把学习各种知识与研究解决我省参与西部大开发实现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和战略问题结合起来,与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使广大干部精通业务,熟练掌握投身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新知识和新技能,提高工作水平和创新能力。同时,还要学习历史、文学、艺术等方面知识,开阔视野,陶冶情操,全面提高综合素质。

  4.干部文化知识和专业结构的改善。按照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继续提高干部队伍的文化水平,优化专业结构。到2005年,全省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干部占干部总数的比例不低于75%;县(处)级以上干部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不低于60%。有条件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适应新世纪新形势的要求,对干部进行研究生学历和本科双学历教育,在全省培养一大批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二、具体要求

  “十五期间,要坚持围绕大跨越战略,完善大干教格局,实施大培训工程的干部人才培训思路,紧扣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扩大培训规模,加大培训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对全省各级各类干部实施分类培训。总培训规模要达到75万人次。同时,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和中心工作,适时组织安排重点培训项目。

  (一)党政领导干部的培训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每5年到党校、行政院校等省委组织部指定的培训基地脱产进修不少于3个月;党委中心组每年的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12天;坚持经常性在职自学。

  省级在职领导干部的培训轮训,按中央要求,由中央组织部规划安排,省委组织部协助落实。分别安排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国防大学进修班、专题研究班学习。此外,每年参加由省委、省政府举办的专题讲座和专题研讨班。

  地厅级在职领导干部的培训轮训,由省委组织部根据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负责规划并组织实施。分期分批安排到中央党校、省委党校进修,到国家行政学院、省行政学院专题研究班学习,每年安排400人,5年共安排2000人。加强市(州)主要领导干部提高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现实问题能力的专题培训,省委每年举办1至2期市(州)、厅局主要领导干部参加的以财政、金融、环保、资本营运、外经外贸、现代农业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题研究班。

  县(处)级在职领导干部的培训轮训,按不同培训类型进行安排。县(市、区)委书记,由省委组织部选送到中央党校和省委党校学习,其中,每年选送20人,5年共选送100人到中央党校学习;县(市、区)党委副书记、常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市(州)党委、政府部委局办正职,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调训到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进修或其他院校学习,其中,每年安排400人,5年共安排2000人到省委党校和省行政学院学习;省级机关正副处长和直属县(处)级单位的领导干部,由省直机关工委和干部主管部门负责规划、调训,其中,每年安排200至300人,5年共安排1000至1500人到省级机关党校学习;市(州)级机关除党委和政府部委局办正职以外的其他县级领导干部,由市(州)委组织部负责规划、调训,安排到市(州)委党校学习。

  区、乡(镇)领导干部的培训轮训,在任期内由市、县两级组织部负责规划、调训,安排到市、县两级党校学习一次,时间2个月以上。

  其他党政干部也应根据需要安排进相应党校、干部院校等培训机构进行学习。

  根据新世纪扶贫开发的整体部署,进一步做好贫困地区党政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充分利用引进国外智力渠道,继续安排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出国(境)培训。严格执行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出国(境)培训报省委组织部审批或备案制度。5年内,省委组织部直接组织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1000人赴国(境)外培训学习。

  (二)中青年干部的培训要坚持学员选调与后备干部培养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加强领导,强化培训,严格管理,注重实效的方针,在省、市、县三级党校办好优秀中青年干部培训班。5年内,省委党校培训500至600人,省级机关党校培训400至600人,市(州)委党校培训5000人;省级干校培训选调生600人;省内外知名高校培训800人;选送120至200名优秀中青年干部赴国(境)外中长期培训;选送800名优秀中青年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和培训、学习、考察。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每年选派部分优秀中青年干部到基层和艰苦地方锻炼,参加专题研修班、研究生学历教育等班次学习,全面提高素质。

  (三)国家公务员和党群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规范初任培训;加强任职培训,坚持晋升领导职务先培训后任职;抓好包括更新知识和专门业务培训的在职进修,同时要加强新技能培训,以适应办公信息化、自动化的需要。公务员的培训由省人事厅负责规划、管理,各主管部门协助,行政院校承担,按干部管理权限调训。

  对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群团和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也要根据其工作特点,参照国家公务员培训办法,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素质。

  (四)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重点是提高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素质。到2005年,使大中型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达到工商管理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水平。省委管理和省委企业工委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领导人员,有计划地到省委党校、国内知名高校培训;其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培训,由省经贸委等部门进行规划并组织实施。继续开展工商管理培训,在国有企业进一步推行经营管理者任职资格制度。搞好多种形式的适应性短期培训,积极进行企业自主培训。5年内,培训大中型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1000名。积极开展合资企业中方国有股权代表及中方推荐的高级经营管理者的培训工作。5年内,选调100名年轻、有发展潜力的经营管理人员到国外培训,选送300名年轻有为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到国内优强企业学习,培养一批能够适应国际竞争需要的优秀经营管理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要深化改革,引入竞争机制,为各级各类企业提供优质的培训服务。

  (五)专业技术人员和紧缺急需人才的培训完善继续教育法规、制度,实施以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等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

  在全面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的同时,重点加强优秀中青年专家和高新技术人才的培养,尤其要培养我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每年选送20名,5年共选送100名电子信息、医药化工、水电、机械冶金、旅游、饮料食品、外经外贸等行业紧缺急需的复合型人才到发达国家进行短期或中长期培训。到2005年,使我省参加国(境)外中长期培训、党校培训、挂职锻炼的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达到1000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达到2000名。

  (六)法官、检察官、警官等政法干部的培训5年内,对全体政法干警普遍进行一次政治业务轮训。依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和《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强化法官、检察官和警官任职前的资格培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政法工作领导干部和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特别是涉外法律专业人才,优化政法队伍的人才结构。政法干部的培训由省委政法委规划、管理,政法职能部门协助,由党校、政法系统干部院校等培训基地承担,按干部管理权限调训。

  (七)高等院校领导干部的培训要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要求,抓好高校领导干部培训工作。高校领导干部在任期内至少应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或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脱产进修一次,脱产进修的时间不少于3个月。高校系(处)级领导干部在任期内至少应到省高校干部培训中心脱产进修一次,脱产时间不少于1个月。

  (八)基层干部的培训以乡镇、街道和社区干部为重点,利用党校、干校等教育培训基地,采取多种形式,对基层干部经常性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群众路线教育、政策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和无神论教育,加强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实用技术和工作方法等教育培训。今明两年,在县(市、区)部门、乡镇、村领导班子和基层干部中,重点抓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

  (九)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妇女干部的培训注意选送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妇女干部到各级党校、社会主义学院等干部院校培训,深入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妇女观教育。省委党校每年要单独开设民族干部高等教育学历班或进修班,5年内共培训200至300人,到2005年力争使50岁以下的少数民族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选送400名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中青年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培训、学习和考察;省委组织部要会同省委民工委作好各级各类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规划与实施。在省委党校等省级干部院校每年举办一期县(处)级妇女领导干部培训班,5年共培训200至300人;省妇联还要按照规划要求,抓好妇联干部的岗位培训。非中共党员干部的培训,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委统战部规划并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

  1.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实行领导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经常研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把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方向,制定有关政策,抓好教育培训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要把人才资源开发和干部教育培训作为重要内容,同步考虑,统筹安排。各级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按照分级、分工负责的原则,定期检查、总结培训工作的落实情况,确保培训规划目标的实现。干部教育培训方针、政策的研究制定和重要工作的部署,要在同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2.坚持和完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坚持并完善在各级党委领导下,由省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总揽,党委组织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省、市、县三级分级分类管理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省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是省委、省政府管理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对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宏观调控、综合协调、检查监督。各有关部门具体分工是:省委组织部主管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关于干部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组织省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省级机关和市(州)、县(市、区)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并承担省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省纪委负责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省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和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组织对宣传、文化系统领导骨干的培训。省委企业工委负责省委管理和省委企业工委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及中青年干部的培训。省委政法委负责政法系统干部的培训。省经贸委负责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省人事厅负责国家公务员的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省教育厅负责干部国民教育学历的综合管理。省财政厅负责拟定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政策。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省级干部教育培训基地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省级其他各部门要按照全省统一规划和各自职能,做好本系统、本部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省级综合管理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避免各自为政,政出多门。全省性干部教育培训重大政策的出台,要经省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涉及全省干部培训考试考核活动,要由省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省级部门制定有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政策、制度、规定、规划和计划,要报省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或备案。

  (二)充分发挥党校、干部院校等干部培训基地的作用

  1.加快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的建设和改革。党校教育是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轮训的主渠道。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0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的意见》(川委发[2000]43号)精神,加强党校建设。各级党校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包括加强理论基础、开阔世界眼光、培养战略思维和增强党性修养等教学内容的党校教学新布局,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适度扩大办学规模,努力成为学习、研究、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重要阵地和党性锻炼的熔炉。其他各类干部院校、干部培训中心要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认真落实好所承担的干部理论及业务培训任务。同时,要充分利用高等院校、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派出国(境)外学习等多种培训渠道为干部教育服务。

  根据各类干部培训基地的职能及所承担的任务,通过统一规划,深化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布局合理、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培训网络体系。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水平。建立健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制度和基地资格审查制度,十五期间对各类干部教育培训基地进行全面评估和资格审查,促进培训质量和办学效益不断提高。

  2.努力建设高素质师资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进程,建立优化教师队伍的有效机制。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继续做好教学科研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确保评聘质量。健全师资培训提高的制度。有计划地组织教师进修,加强对中青年教学骨干和学术带头人的培养;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要按照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省、市(州)两级干部教育师资库,优化师资配置。

  3.加强教材编写工作。要在全省干部培训教材编审协调小组的统一指导和协调下,本着少而精管用的原则,在统一规划、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组织编写与全国教材配套的、适应我省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别干部需要的干部培训教材、教学大纲和辅导材料,切实把好编审关。

  4.积极推进干部教育培训信息化和教学手段现代化建设。要采用电化教育设施和计算机等多媒体手段开展教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手段,发展远程教育,逐步建立与全国干部教育远程教学网相联的全省干部教育培训系统远程教学网,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化建设。要学习、掌握和运用现代教育的手段和方法,采用启发教学、情景模拟、案例教学、对策研究、双向交流、实践教学等学员参与程度较高的方式,提高学员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切实保证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要把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同级预算,切实保障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完成。十五期间,各地要结合财力状况,逐年增加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干部教育培训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相应渠道列支。要积极探索改革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拨款方式,对不同类型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采取不同的经费拨款办法。根据十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下拨培训经费。对省委、省政府批准举办的专题讲座、专题研究班以及党校主体班次、优秀年轻干部培训和紧缺急需人才赴国(境)外中长期培训等重点培训项目所需经费,财政部门要予以重点保障。对办学条件较差的重点培训基地,要加大经费投入,切实改善办学条件。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确保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专款专用。各地区、各部门及办学院校举办指令性的培训班次,应有正常的经费来源,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勤俭办学;举办非指令性的培训班次和考察项目,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按照财政、物价部门和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的规定收费,并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

  (四)强化干部教育培训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培训制度,加强宏观管理

  1.强化领导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通知》(中发[1995]4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转发〈关于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工作的试行意见〉的通知》(川委办[1999]13号)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脱产进修制度、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领导干部在职自学制度。要把干部培训及其学习考核情况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和必备条件。

  2.完善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制度,建立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制度。对拟提拔担任县以上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逐步实行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制度。办理拟提拔担任县以上党政领导职务的呈报手续,必须在《干部任免审批表》中注明干部参加党(干)校培训学习和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及学历、学位情况,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予以确认。对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自学组织适当的考核。

  3.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目标管理制度。要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各地区、各部门目标管理内容之中,与年度工作目标奖惩挂钩。每年初下达干部教育培训目标任务,年终检查总结,奖优罚劣。

  4.建立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制度。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标准。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办学质量的检查监督,逐步形成对各培训基地、办学行为、教学质量的监督机制及评价体系。完善教育培训基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机制,更好地行使其办学自主权。对照质量评估标准,各培训基地每年都要组织一次自评。要组织力量,对各类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普遍进行一次评估。评估要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

  5.严格干部教育培训的计划管理,完善调训管理体制。省委组织部每年要根据干部教育培训的需求,编制明确的指令性培训班次名称表,对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进行统筹安排、督促检查。省级机关抽调地方县(处)级以上在职党政领导干部以及省管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脱产参加各种国内、国(境)外半月以上的培训轮训计划要向省委组织部申报,经审核同意后,由省委组织部下达年度调训计划。按干部管理权限调训。

  各地区、各部门可参照本规划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具体的培训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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