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十五”期间继续举办和规范工商管理培训的意见》

http://www.cemtnet.com.cn 2001年12月3日

各分公司、子公司,各有关直属单位:

  “九五”期间,公司系统各单位按照中组部、国家经贸委的有关要求,在国家电力公司的统一组织下,认真开展了厂处级以上干部工商管理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多数企业厂处级以上领导参加了工商管理培训,初步掌握了资本运营、企业理财、市场营销、经济法律法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企业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现代工商管理的原理和方法,从而达到了改善知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能力的目的。

  “十五”期间是国家电力公司实施“四步走”战略,实现第三步改革目标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工作,提高经营管理者素质,根据中央《2001年2005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中组部和国家经贸委联合印发的《“十五”期间全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纲要》以及国家电力公司党组《关于印发国家电力公司教育培训“十五”规划的通知》精神,结合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的实际,现就“十五”期间继续举办和规范工商管理培训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工商管理培训重要意义的认识

  对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工商管理培训,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也是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的有效途径。“九五”期间的实践已经充分说明,通过开展工商管理培训,开阔了学员的视野,更新了学员的思想观念,增长了学员的知识和才干;工商管理培训已成为企业领导人员驾驭企业走向市场的基础性培训,成为提高企业领导人员素质和水平的重要途径,并以其独特的效果受到了广大经营管理者的普遍欢迎和广泛好评。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充分肯定了工商管理培训在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方面的重要作用,强调要“继续举办和规范工商管理培训,改进培训内容和方法,提高培训质量”。最近,中央印发的《2001年2005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以及中组部和国家经贸委联合印发的《“十五”期间全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纲要》,都强调“十五”期间要继续开展工商管理培训,并要在国有企业逐步推行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电力公司党组《关于印发国家电力公司教育培训“十五”规划的通知》也对厂处级以上经营管理人员的工商管理培训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因此,公司系统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工商管理培训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按照中央、国家经贸委和公司党组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经营管理者的教育和培训,在完善培训内容、注重培训实效,提高培训质量、加大调训力度上下功夫,全面提高电力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素质。

  二、“十五”工商管理培训的范围、对象和要求

  根据中组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十五”期间全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纲要》的要求,“十五”期间,要在“九五”对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工商管理培训的基础上,扩大培训范围,广泛开展国有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商管理培训。据此,确定“十五”期间公司系统工商管理培训的对象是:“九五”期间未参加过工商管理培训的厂处级经营管理人员和国家电力公司各分公司、集团公司、省公司等企业领导人员,公司系统多经企业经营管理者,县电力公司领导人员,以及其它国有中小型电力企业的领导人员。

  培训要求:国有大中型电力企业现任厂处级领导干部的工商管理培训最迟应于2002年底完成;“九五”期间尚未接受工商管理培训的国家电力公司各分公司、集团公司、省公司等企业领导人员,最迟应在2003年底前接受一次工商管理培训;公司系统各多经企业领导人员、县电力公司领导人员以及其它国有中小型电力企业领导人员,“九五”期间未受过工商管理培训者,“十五”期间要轮训一遍。

  三、切实改进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

  “十五”工商管理培训是在“九五”基础上的深化和提高,要在总结“九五”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不断改进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要继续以工商管理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为基础,同时突出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WTO基本规则,计算机网络技术和电子商务等新内容。国家电力公司将根据实际适当调整工商管理培训的内容,调整部分不适宜的课程,增设《投融资与资本运营》、《组织行为学》、《电子商务》等课程,使培训内容更符合时代的要求,符合提高经营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需要,符合电力系统的实际。

  要注重培训的实效性,围绕更新观念、更新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培养综合管理能力的要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以致用,不断改进培训方法,突出能力培养,突出案例教学,突出电力行业特色,增强现实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各教学单位要树立质量意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培训,在保证国家经贸委基本培训要求的基础上,力求紧密结合电力行业实际,突出行业特色。要积极开展工商管理培训的教学方法研究和案例开发,使教学方法和内容更适应电力系统企业管理人员及成人教学的特点。要采用启发式教学、案例教学、课堂讨论、模拟演习、角色扮演等多种方法,努力摒弃“满堂灌”式的传统授课方法。要严格考试考核环节,严把质量关。

  四、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商管理培训调训制度

  电力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工商管理培训工作,在中组部和国家经贸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国家电力公司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落实。

  国家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公司系统工商管理培训总体规划的制定,负责工商管理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负责制定公司系统各分公司、集团公司、省公司等企业领导人员及后备人员工商管理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公司本系统工商管理培训院校资格审定办法、实施资质审定工作,制定指导性教学方案,修订编写有关教材,培训师资和颁发培训证书。
各分公司、集团公司、省公司等企业培训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单位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工商管理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各单位人事(干部)管理部门要根据国家电力公司“十五”培训目标和要求,配合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制定培训计划、实施方案和有关措施,安排学员调训计划,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学员学习情况的考核。

  承担工商管理培训任务的培训中心、院校要在省电力公司和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按照“十五”工商管理培训教学方案和有关要求,认真组织教学;要配备学识水平高、熟悉企业经营管理的优秀专家、学者讲课,同时做好服务工作。

  五、完善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工商管理培训

  要按照中央组织部、国家经贸委和公司党组的有关要求,不断规范工商管理培训。通过建立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管理,使“十五”工商管理培训工作比“九五”更上一层楼,有一个大的发展。

  建立和完善工商管理培训调训制度。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年度调训计划,并形成制度,确保工商管理培训任务按计划完成。

  建立和完善工商管理考核登记制度。为保证工商管理培训的质量,培训结束后,应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学员学完所有课程并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发给国家电力公司统一制作的工商管理培训证书。同时,填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商管理培训登记表”,送学员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备案。

  建立和完善工商管理培训质量评估制度,定期组织专家、学者对工商管理培训质量进行评估,及时研究解决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进培训质量的不断提高。

  进一步完善培训、考核、使用一体化的机制。各单位要结合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企业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和使用相结合的机制,将干部参加工商管理培训的考试、考核结果作为企业领导人员上岗的重要考核内容之一,促进工商管理培训的有效开展,促进经营管理人员队伍素质的不断提高。

  附件一:国家电力公司“十五”工商管理培训指导性教学方案;

  附件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商管理培训登记表;

  附件三: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集团公司、省公司等企业领导人员“十五”工商管理培训计划表。

 

 

 

                             国家电力公司

                           二○○一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一:

国家电力公司“十五”工商管理培训指导性教学方案

  根据中组部、国家经贸委《“十五”期间全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纲要》和国家经贸委《关于“十五”期间继续举办和规范工商管理培训的实施意见》,结合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的实际情况,现提出国家电力公司“十五”工商管理培训指导性教学方案,供公司系统各单位参照执行。

  一、培训目标

  “十五”期间,工商管理培训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组部、国家经贸委《“十五”期间全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纲要》和国家电力公司党组《国家电力公司教育培训“十五”规划》要求,以现代管理知识为重点培训内容,着眼于培养和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意识以及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思想觉悟高、经营管理能力强、善于根据国内外市场变化作出科学决策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队伍。

  二、培训内容

  “十五”工商管理培训是“九五”工商管理培训的深化和提高。要继续以工商管理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为基础,同时突出现代企业制度基本规范、WTO基本规则,以及计算机网络与电子商务等新内容。可分为理论教学与专题讲座两部分内容来进行培训。

  1、理论课程

  工商管理培训理论教学应设12门课程。其中,10门课程为必修课,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课程名称

学时

考核形式

1

管理经济学

32

考试

2

会计报表分析(含管理会计)

28

考试

3

公司理财

36

考查

4

运营管理(含电子商务)

24

考查

5

组织行为学

24

考查

6

人力资源管理

24

考查

7

投融资与资本运营

40

考试

8

电力市场与营销

32

考试

9

企业发展战略

24

考查

10

经济法

24

考查

总学时

288

  选修课2门,各培训单位可根据培训学员实际情况确定选修课程和培训时数。

  2、专题讲座

  结合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和电力企业面临的形势以及当前经济、科技、管理的新发展开设必要的专题讲座。

序号

讲座题目

学时

要求

1

现代企业制度及其管理的基本规范世界贸易组织基本规则

16

必讲

2

国际商务知识

自定

必讲

3

电力工业改革与发展

自定

选讲

4

电力企业法制化管理

自定

选讲

5

当前经济、科技新发展

自定

选讲

6

当前管理热点问题

自定

选讲

  各培训单位可根据需要适当调整有关讲座内容。

  三、培训时间与方法

  1、培训总学时按336学时左右安排,可以采取集中脱产培训或分段培训两种形式。集中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分段培训要保证规定的课时数。

  2、培训应采用教师理论授课、专家学者讲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时开展师生研讨、学员相互经验交流,以促进培训效果的提高。

  3、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采用启发式、研讨式和案例教学等教学方法。授课内容要少而精,要安排不少于四分之一的授课时间进行案例教学和课堂讨论,重视培养学员的思维能力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教材可选用国家经贸委组织编写的“十五”工商管理培训教材。

  四、培训考核

  1、学员完成理论课程和专题讲座的学习后,要联系本人的工作实际,撰写一篇论文或案例作为工商管理培训的综合考核。

  2、理论课程采取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考核。考试课程采取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考查课程采取通过与不通过两级记分制。

  3、专题讲座作为一门教学课程进行考核,采取通过与不通过两级记分制。

  4、论文或案例采取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考核。

  5、考试、考查不及格(或不通过)者,应予补考。

  五、结业与发证

  1、学员完成工商管理培训全部教学内容后,经考核全部合格即可结业。

  2、对结业学员,由培训单位颁发国家电力公司统一印制的工商管理培训证书。

  附件二: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商管理培训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单位

 

电话

 

单位地址及邮编:

培训班名称:

培训起止时间:

培训课程及成绩:

 

 

 

 

 

培训考察及其它培训环节:

 

 

 

 

 

培训鉴定意见:

 

 

             培训班负责人:       培训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三:

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集团公司、省公司等

企业领导人员“十五”工商管理培训计划表

单位名称:

时间

安排

参加培训人员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2

0

0

2

上半年

 

 

 

下半年

 

 

 

2

0

0

3

上半年

 

 

 

下半年

 

 

 

填表说明:

  1、各单位尚未参加工商管理培训的现职企业领导及后备人员,应按有关要求填写本表。

    2、本表由各单位干部培训管理部门统一汇总后于2001年12月底以前报国家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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