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
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进入
国家经贸委培训序列的批复

http://www.cemtnet.com.cn 2002年10月14日

北京市经委、山西经贸委:

  你们报来的关于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山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进入国家经贸委培训序列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山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进入国家经贸委培训序列,但不改变行政隶属关系。

  二、上述两所培训院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企业管理培训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经贸培训[1999]904号)有关规定,积极承担国家经贸委培训任务,面向企业、面向社会开展培训工作并提供优质服务。

  三、国家经贸委对上述两所培训院校的管理水平和培训质量等方面实行监督管理,上述两所培训院校要及时向国家经贸委培训司报送培训方面的信息。

 

 

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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