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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2年企业管理人员在职攻读 培训[2002]5号 http://www.cemtnet.com.cn 2002年6月1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培训(人事教育)处: 根据《关于200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2]39号)精神,现将本年度企业管理人员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推荐报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企业管理人员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工作,旨在配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搞好大中型企业的总体部署,充分体现专业学位培养工作的目的。2002年的推荐报考工作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培训司的统一部署下进行。各地经贸委应根据"2002年在职人员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录取限额表"(附件一),同时结合本地区人才培养计划和实际需要向招生院校推荐考生。其中对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19所办学质量较高的院校,各地经贸委可根据这些院校近年的实际录取情况,结合当地的实际需求进行推荐。 各地经贸委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搞好这项工作,对其进行宣传发动,同时严格按标准选拔、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管理人员报考,尤其要推荐国家重点企业的管理人员报考。 二、推荐报考条件 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者,方可被推荐报考: 1.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五年以上(1997年8月以前参加工作)的不同所有制企业以及经济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 2.凡被推荐者,需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且被列入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推荐材料上必须注明。 各地经贸委要对被推荐考生的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同时根据本地区高层次管理人员的培养规划来确定推荐人员和推荐数量。 三、报名、考试时间及复习资料 报名时间:7月25日-31日 考试时间:10月19日、20日 考生可在培养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考试;经报考院校同意,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考试。 复习资料:《2002年MBA联考考试大纲及报考指南》及《2002年MBA联考考前辅导》(机械工业出版社)。 四、报名办法 1.符合报考条件者领取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可在招收院校获取,也可从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或中国企业管理培训网下载,网址分别为www.cdgdc.edu.cn和www.cemtnet.com.cn),获得本单位人事部门推荐后,持省级经贸委的推荐意见(可在报名资格审查表主管部门推荐意见处盖章),在资格审查时间(7月25日前)内到招收院校研究生院(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考生持已经资格审查过的资格审查表到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2.在京院校推荐报名名额的40%由北京市经委教育处向所属企业分配;另60%的推荐报考名额由"企业管理人员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推荐报考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向中央在京企业和经济管理部门分配。在京外的中央企业考生去单位所在地区的经贸委培训(人事教育)处报名。 3.经与国务院学位办商定,对通过当地经贸委推荐,报名生源不足的院校,应将自行组织的考生情况在正式报名前及时通报当地经贸委。 4.各地区应将推荐报名情况录入软盘(格式见附件二),于8月30日前报秘书处。 5.各地经贸委要充分意识到这项工作对高层次管理人员培养的重要意义,认真总结以往的经验,大胆创造条件,实事求是地把推荐工作做好。 ◆企业管理人员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推荐报考秘书处 地址:朝阳区和平里东土城路5号(北京城建集团培训中心院内,北京职工教育协会) 联系人:王淑兰、胡晓禾 联系电话:64277433、64277083 传真:64277920 通知:关于做好2002年企业管理人员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推荐报考工作的通知 附件:一、2002年在职人员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录取限额表 二、2002年在职人员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推荐报考汇总格式 国家经贸委培训司 二○○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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