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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至2005年全国审计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审人发[2001]84号(2001年9月18日) http://www.cemenet.com.cn 2002年5月21日 为了切实贯彻执行中共中央《2001年-2005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中发〔2001〕4号),全面落实审计署“人、法、技”建设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审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快审计人才培养步伐,造就一批符合时代要求的高素质审计人才,全面推动审计工作的发展,特制定《2001至2005年全国审计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认真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为目标,以局、处级领导干部及各级后备干部培训为重点,逐步形成与审计事业发展相适应、符合干部成长规律、充满活力的审计干部教育培训新机制,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理论素养和开拓创新精神、掌握现代科学文化和管理知识、熟悉审计业务、作风优良的审计干部队伍。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不同工作岗位对干部在思想政治、职业道德、领导素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分类分层施训,全面提高各级各类审计干部队伍的政治水平、业务素质、道德修养和综合管理能力;编写符合需要、内容规范实用的审计干部培训教材;进一步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层次分明、重点突出、形式多样、考培结合的教育培训新格局,完善审计干部教育培训制度。 (三)工作原则 1.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对审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整体规划,统筹协调。在全面推进审计干部教育培训的基础上,采用“以骨干带全员、以重点带一般、以考试促培训”的方法,着重抓好局、处级领导干部及各级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各级各类干部的不同情况和需求,分别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实施分类指导。 2.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注重实效。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审计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不同类别、不同层次岗位的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特别是要围绕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我国财政预算体制改革、金融和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会计制度改革以及中国加入WTO以后审计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把理论学习、总结经验、研讨问题与改进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切实提高审计干部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培训和使用相结合。逐步建立健全审计干部任职资格培训制度和在职定期进修制度。干部参加培训、学习和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情况,要作为干部选拔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4.坚持改革创新。以“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指导,按照新时期干部成长规律和培训工作的特点,改革干部教育培训模式、内容、方法,逐步探索培训社会化的路子,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主要任务 1.适应新世纪对高素质审计干部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法制、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各级审计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和中青年干部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 2.适应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以及审计工作发展的需要,依据国家公务员制度和法规,继续坚持和完善审计干部全员岗位培训。 3.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审计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经济知识、WTO相关知识、审计理论、审计技术与方法、财经理论的培训,提高审计干部的业务素质。 4.适应现代科技、办公自动化和网络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审计干部的现代科技知识、网络知识及计算机、外语应用能力的培训,提高审计干部的工作技能。 5.适应“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需要,加强对西部地区审计干部的培训,提高西部地区审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具体任务 (一)政治理论教育 1.继续组织好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各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要在中组部颁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意见》指导下,严格执行学习制度,做到时间、内容、人员和组织四落实。坚持党组中心组每年不少于12天的集中学习研讨制度,坚持经常性在职自学制度。 2.普及政治理论、法制、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各级审计干部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以多种方式开展政治理论、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方面的专题培训,每年必须安排一定时间进行脱产政治理论培训。署机关、派出(驻)机构将以不同形式继续进行全员政治理论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能选拔任用为处以上领导干部。 (二)全员岗位资格培训 1.厅局级领导干部培训 审计署机关、派出(驻)机构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的厅局级干部的培训任务由审计署承担,每年举办2期“厅(局)长领导干部培训班”。已从2000年开始实行,到2002年完成第一轮的培训,到2005年完成第二轮的培训。在此期间参加过党校、行政学院1个月以上培训班的人员可减少一次培训。 2.正处级领导干部和县级审计机关局长培训 加强对地(市)以上审计机关正处级领导干部和县(市)级审计机关局长的培训,力争在5年内使上述干部普遍轮训一次。其中,署机关、派出(驻)机构的正处级干部每三年轮训一次,已从2000年开始实行,到2002年完成第一轮的培训,到2005年完成第二轮的培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正处级干部和地(市)局长、县级审计机关局长的培训任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审计署给予指导和师资支持。在此期间参加过党校、行政学院1个月以上培训班的人员可减少一次培训。 3.其他干部的岗位资格培训与考试 除县(市)审计机关局长之外的副处级(含)以下审计干部须参加全员岗位资格培训与考试。学习方式主要以自学为主,考试内容主要是审计干部岗位知识丛书,即《审计干部审计知识读本》、《审计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审计干部经济知识读本》、《审计干部现代科技知识读本》四本教材。审计署机关、派出(驻)机构的全员岗位资格考试已从2000年开始实行,每3年一个轮次,到2002年完成第一个轮次的培训与考试,到2005年完成第二个轮次的培训与考试,第二轮考试将在第一轮的基础上加深深度,扩充内容。审计署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岗位资格考试,署机关、派出(驻)机构规定范围内的干部在三年中须参加一次考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根据本省(区、市)的具体情况,可自行组织全员岗位资格考试,或参加审计署统一组织的全员岗位资格考试。 4.初任培训 新进入审计机关的公务员在进入机关的一年内必须参加为期2周的初任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审计历史与发展现状,我国审计系统的概况,审计机关的机构设置与职能,审计机关工作程序,职业道德教育,公务员条例及岗位知识,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等。 (三)后备干部培训 对晋升地(市)以上审计机关处以上职务和县(市)级审计机关局长(正科级)职务的干部开展领导岗位任职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任职,提高领导艺术和领导水平。署机关、派出(驻)机构的局级后备干部在任职前应参加党校、行政学院3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因特殊原因,经批准先上任的干部,要安排他们参加就近一期的培训。审计署将视具体情况对署机关、派出(驻)机构的局级后备干部进行20天以上的培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机关要对相应的各级后备干部统筹安排培训。 (四)业务技能培训 1.专门业务培训 加强以岗位培训为基础的审计业务培训。以审计准则、审计技术与方法、审计操作规范、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为培训重点,提高审计干部的业务能力。审计署将在每年年初根据各业务司(局)提出的需求制定出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以方便各级审计机关安排审计工作和落实培训任务,每年8月份为署机关、派出(驻)机构年度集中整训时间。 2.计算机技能培训 在普及计算机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基础上,进行计算机审计软件应用培训、计算机审计专业技能强化培训和计算机审计中级、高级培训合格考试。鼓励审计干部学习掌握计算机与网络基本技能,逐步做到计算机基础知识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对具有一定计算机基础的审计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审计署将适时举办计算机审计中级、高级培训班,力争在5年内使署机关、派出(驻)机构的200-300人达到计算机审计中级水平,100人达到计算机审计高级水平;在条件可能的情况下将免费为西部地区审计干部举办若干期计算机基础培训班。 3.外语培训 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加入WTO后对审计工作的挑战,各级审计机关要鼓励审计人员努力学习外语,并提供多渠道、多方式的外语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的外语水平。审计署每年举办1-2期(每期50人左右)提高外语水平的培训班,争取在5年中培训300-500人次。每年进行1次英语达标考试。 (五)学历教育 继续改善审计干部队伍的文化和专业结构。鼓励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坚持利用业余时间在职自学,提高科学文化水平。本着改善审计队伍知识结构和学以致用的原则,引导审计干部参加文化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学历教育。结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实行没有大专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的制度。 (六)国际合作培训 加强与国(境)外教育培训机构合作培养人才,重点选拔培养一批国际型、复合型审计人才。审计署将根据工作发展的需要,通过国际合作方式在国内举办一定数量的对外合作培训班,邀请国(境)外专家来我国授课;每年举办若干期国(境)外短期(30天以内)培训班;适时举办国(境)外中长期(1年)业务骨干进修培训班;此外,每年还将根据工作需要选派适当人员赴国(境)外进修或攻读学位。 (七)西部地区审计干部培训 1.东部较发达地区要按照对口支援关系,采取代培代训、挂职学习、经验交流、信息共享等多种形式,加强与西部地区干部培训的交流与合作。要为西部地区的审计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到经济较发达地区参加培训、考察提供便利条件。 2.审计署每年为西部地区举办1-2期地(市)、县审计局长或审计干部业务培训班,并为西部地区审计机关举办的培训班提供一定数量的师资。 3.审计署将优惠向西部地区审计人员提供教育培训教材。 4.与南京审计学院合作,适时以定向委培的形式举办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审计干部大专班或本科班,审计署负担学费,以提高西部地区审计干部的整体素质。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干部培训考核制度,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 1.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中发〔1995〕4号)和领导干部在职学习制度的规定,制定学习计划,加大调训力度,保证领导干部参加学习,把经过培训作为选用干部必须具备的资格。对于没有参加过规定培训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予以提拔,对于因工作急需而被提拔的,必须安排参加近期培训。 2.建立健全审计人员教育培训档案,全面记录干部参加各类教育培训活动的出勤情况、培训内容和考试考核结果,及时掌握干部学习状况和培训需求,为干部使用和有计划地开展培训服务。 3.各级审计机关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教育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年度教育培训目标和任务的落实。按照考培结合、以考促学的要求,做到凡统一组织的教育培训必须进行严格的考试或考核。对安排进行脱产培训的干部,学习结束时,都要进行必要的考核,并由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作出写实性的书面鉴定。学习一个月以上的,还应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班次和课程内容的要求,相应采取闭卷、开卷考试或撰写论文、学习总结、工作案例等方式进行考试。干部学习鉴定和考试成绩应记入学员学习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考试考核结果与干部的年度考核、职务晋升、评选先进和出国学习等挂钩。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广泛吸纳具有较深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党政领导干部、高等院校与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和在职审计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按照"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兼职为主、相对稳定、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审计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 (三)加强培训教材建设 审计署教材编审委员会负责统一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国审计干部教育培训教材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发展的形势,吸收国内外审计、财经领域的先进成果,结合审计干部教育培训的特点,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充分利用现有培训教材的基础上,本着“少而精”和“实用”的原则,组织力量编写有关教材。要加强电子教材(包括音像教材,如审计案例教学片)、多媒体辅助教学软件教材、网上教材等多种类型教材的开发,树立精品意识,确保质量。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有梯次的全国审计干部教育培训教材体系。 (四)推进干部培训信息化和教学手段现代化建设 要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化建设,加快推进审计干部教育培训“上网”工程;积极推广运用电化教育设施和计算机等多媒体手段开展教学,推进教学手段现代化建设;积极利用互联网拓展培训空间,充分利用署局域网和“审计信息化工程”建设成果,节约培训成本,改进培训管理,提高培训效率;积极发展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交互式远程教育,逐步在审计系统内建成远程教育培训体系,实现全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资源共享。 要学习和运用现代教育的培训方法,采用情景模拟、案例教学、对策研究等方式,提高学员的参与程度。 (五)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审计署将积极发展并逐步扩大与国(境)外审计机构及相关教育培训机构的合作关系,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通过举办国(境)外培训班、组织学习考察团、请国(境)外专家授课、派干部出去学习等途径,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开阔视野,开拓思路,提高审计干部工作水平,推动审计技术和方法的改革与创新。 (六)加强培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 要重视审计干部培训基地的选定、建设和管理工作。各级审计部门都要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确定本级培训基地。审计署要完善怀柔培训基地的培训功能,加强其培训设施的建设;要充分发挥南京审计学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现有的培训机构(基地)的作用,提倡联合办学,同时要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参与审计干部培训。对干部培训基地实行资格认定制度,采取优胜劣汰机制,建立开放高效的干部培训系统,提高培训质量和办学效益。制定完善的培训基地(机构)管理制度,加强教学、师资、后勤等的规范化管理,同时要不断改进教学条件,提高培训能力。培训部门要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认真落实好所承担的各项培训任务,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保证培训质量。 (七)加强干部培训质量控制,建立培训质量评估制度 坚持从严治学,确保培训质量。制定审计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标准,建立干部培训质量评估制度。要从培训需求调查分析、培训目标的确定、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的教学设计、培训内容和方式的选择、培训师资的选聘、培训过程的管理、培训效果的评估、培训条件的创造等环节上加强对干部培训工作的监督和培训质量的检查。 (八)保证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 各级审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每年在向财政申报年度预算时要将教育培训经费列入本级预算,以保证审计干部教育培训任务的完成。要加强对教育培训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九)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队伍的建设 各级审计部门要采取措施,创造条件,切实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人员的素质。要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人员的培训,支持和鼓励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人员加强自学;要组织好干部教育培训的调研工作;要重视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队伍建设,逐步优化队伍结构,不断充实骨干力量,建立一支素质较高、人员精、懂教学管理的教育培训管理队伍。 四、切实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 各级审计机关在制订工作计划时,要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重要内容,同步考虑,统筹安排。要切实加强领导,把握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方向、政策等重要问题,重视教育培训机构及其领导班子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者队伍建设。各级审计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经常研究,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带头参加培训,做学习的表率。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和干部学习情况,应列为考核各级审计部门主要领导工作业绩的基本内容之一。各级审计部门的干部教育培训都要做到归口管理,要指定专门的部门,配备专门的班子和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本级审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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