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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等三家培训机构评估结果的通知 国经贸培训[2003]164号 http://www.cemtnet.com.cn 2003年3月1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 为继续深化国家经贸委重点培训基地改革,提高培训质量和办学层次,根据有关地方经贸委要求,我委组织有关专家对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等三家培训机构的综合办学水平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结果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中国工业科技管理大连培训中心、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被评为国家经贸委培训序列优秀单位,并决定在不变更行政隶属关系,不改变经费渠道的条件下,批准该三家培训机构进入国家经贸委经理学院序列,并相应更名为国家经贸委北京经理学院,国家经贸委大连经理学院,国家经贸委海峡(福州)经理学院。 二、培训机构在办学中,要按照《关于印发〈国家经贸委经理学院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经贸培训[2002]627号)的有关要求,加强管理,引入竞争机制,增强办学功能,提高培训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三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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