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五”期间邮政企业处级以上经营管理人员
工商管理培训的实施意见

http://www.cemtnet.com.cn 2002年9月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局,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央关于“继续举办和规范工商管理培训,改进培训内容和方法,提高培训质量”的精神,按照国家经贸委《“十五”期间全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纲要》部署,为贯彻落实国家局党组新世纪“第一个五年”发展计划,现提出“十五”期间全国邮政企业处级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工商管理培训实施意见。

  一、培训目标

  “十五”期间,邮政企业处级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工商管理培训要以现代管理知识为重点培训内容,着眼于培养和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创新意识和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思想觉悟高、经营管理能力强、善于根据国内外市场变化做出科学决策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队伍。同时为实行邮政企业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和推行国家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奠定基础。

  二、培训对象

  高层次企业领导者和处级及以上经营管理人员(男55岁、女50岁以上除外)。重点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邮政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三、培训内容与方法

  邮政企业工商管理培训以国际上最新的工商管理理论和实践为基础,重点突出邮政企业改革与发展的相关内容,核心课程参照国家经贸委修订的《“十五”工商管理培训指导性教学方案》,增加“现代物流管理”、“邮政在电子商务中的作用”、“邮政管理基础知识”等具有邮政行业特色的课程,总体培训内容力求“新、实、精”。

  工商管理培训的教学方法要适应成人教育特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以致用,突出能力培养;要改革教学方法,创新培训形式,强化案例教学、研讨交流、现场考察等启发式教学方法;要严格考核,保证培训质量。

  四、培训方式

  国家局统一制订邮政企业工商管理培训教学实施方案(见附件1),考试课程采取集中脱产培训方式,由国家局人事教育司组织实施,国家局石家庄培训中心负责教学,时间不少于20天;考查课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局组织实施,石家庄培训中心或其他国家经贸委确定的“十五”期间工商管理培训资格院校(见附件2)负责教学,要保证规定的课时数。学员必须完成全部考查课程的学习,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脱产集中培训。

  五、组织管理与分工

  邮政企业处级及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工商管理培训,由国家局人事教育司归口管理,实行“统一规划,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

  1.国家局负责制订工商管理培训教学实施方案,对工商管理培训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按照教学大纲选编有关教材,培训授课师资,组织考试命题。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局依据国家局制订的工商管理培训教学实施方案,制订本企业的工商管理培训实施计划和有关政策,并于2002年9月30日前将培训实施计划报国家局人事教育司;负责组织实施本企业工商管理培训工作;负责安排学员调训;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学员学习情况的考核。

  3.石家庄培训中心要在国家局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按照《“十五”期间邮政企业工商管理培训教学实施方案》和国家经贸委确定的教学大纲,整合行业内外优秀教师,认真组织教学,同时做好服务工作。

  六、政策和措施

  1.实行培训登记制度。学员学完所有课程并经考核合格,由石家庄培训中心统一填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商管理培训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国家局人事教育司备案,据此领取国家经贸委印制的工商管理培训证书;另一份送学员所在单位人教部门备案。

  2.对“九五”期间已获得工商管理培训结业证书的处级及以上经营管理人员,根据国家经贸委印发的《“十五”工商管理补充知识培训指导性教学方案》的要求,增加《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基本规范》、《国际商务》(含WTO基本规则)、《电子商务》、《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和《邮政管理基础知识》(共88学时)等补充知识的培训,参加国家局组织的有关考试,成绩合格,结业证书可加盖国家局人事教育司公章。

  3.对获得工商管理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处级及以上经营管理人员,不必参加“十五”期间的工商管理培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局人教部门登记造册,报国家局人事教育司备案。

  4.对新提拔的处级干部(本通知下发后提拔),可于2005年底前到国家局石家庄培训中心脱产两个月集中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证书。

  5.在国家实行企业经营管理者职业资格证书前,工商管理培训合格证书将作为邮政企业处级及以上管理人员竞争上岗的重要条件。

  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局举办的后备干部或青年干部培训班,教学内容、学时达到工商管理培训要求,并通过国家局组织的结业考试,也可获得国家经贸委颁发的工商管理培训证书。

  7.工商管理培训是一项提高经营管理人员职业能力的系统工程,为保证培训质量,各单位要千方百计保证培训所需经费,有条件的单位要适当增加投入,在师资水平、辅导质量上下功夫。

  附件:1.“十五”期间邮政企业工商管理培训教学实施方案

     2.国家经贸委二○○一年第23号公告(公布“十五”期间工商管理培训资格院校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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