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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期间河北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纲要

http://www.cemtnet.com.cn 2002年4月5日

  2001年-2005年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宏伟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我省实施“三大主体”战略、加速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设经济强省的重要时期。加强全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全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对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要求,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根据国家经贸委《“十五”期间全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纲要》和《2001年2005年河北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要求,特制定“十五”期间全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纲要。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十五”期间全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为我省实施“三大主体”战略服务,以市场为导向,以为企业服务为宗旨,以现代管理知识和高新科学技术知识为重点,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把国内培训与国外培训、离岗培训与在职教育、短期培训与学历教育结合起来,积极推行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努力探索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与选拔、推荐、使用、管理和监督相结合的有效途径,以务实、创新的精神,加强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设,为我省培养一批具有开拓进取精神、系统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能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企业经营管理队伍。

  (二)“十五”期间全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面向市场,以企业为主体。开展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必须从实际出发,树立为企业改革服务,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的思想,积极主动地适应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满足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2、坚持突出重点,确保培训质量。以继续举办和规范工商管理培训为重点,以合资企业中方国有股权代表及中方推荐高级经营管理者的培训为突破口,带动各级各类培训的开展;以国有大中型企业培训为基础,带动中小企业和其它所有制企业培训。在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上下功夫。根据不同对象,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计划,优化培训内容,编选培训教材,遴选优秀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师资水平,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坚持培训与使用相结合,提高培训效果。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精选培训内容,因人施教,按需施教。逐步建立和完善先培训后上岗、任职资格考试等制度,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与使用结合起来。

  4、坚持深化改革,加快培训创新。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建立与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的服务体系,注重培训制度的完善与创新;要调整充实培训内容,改革培训方法,利用最新教育理念和教学手段开展培训;转变培训观念,实现培训由知识型向能力型、由普及型向提高型、由传统型向创新型的转变。

  (三)“十五”期间全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目标是:以推行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契机,培育计划调训与自动参训相结合的企业培训机制;构建分层次、分类别、多形式、重实效的企业培训格局;优化企业培训资源配置,确保企业培训协作网有效运行;推进培训工作制度化、法制化建设,初步形成繁荣、规范的培训市场;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业务素质高、系统掌握现代管理知识和现代科技专业知识、经营管理能力强的企业经营管理队伍。认真实施“四个一”工程,即每年对1000名大中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合资企业中方管理人员进行工商管理培训;组织和支持100名45岁以下企业管理干部到国外攻读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其中省经贸委直接组织培养30人,企业派出70人);100名50岁以下中青年企业管理干部到国外进行中短期培训;100名45岁以下企业管理干部到国内大学攻读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培养一大批能够适应国内外市场竞争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创新型的经营管理人才。

  二、培训任务和要求

  (一)以“双基”培训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适应性短期培训

  今明两年要集中力量搞好《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和WTO基本规则的培训。《基本规范》培训要将其丰富内涵与企业改革发展的实践结合起来,使广大企业特别是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充分了解和掌握《基本规范》的主要内容和内在要求。WTO基本规则培训,要在广泛开展WTO基本知识培训的基础上,按不同行业的特点,分门别类的进行WTO基本规则的培训,使企业了解世界贸易组织基本规则的内涵、我国的承诺和应对措施,为我省企业尽快与国际经济接轨,提高国际竞争力做好基础工作。

  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需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十五”期间,要重点对全省大中型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分级进行英语培训,培训采取自学与集中调训相结合的方式,集中调训主要是加强听、说能力的训练,要求企业领导者通过培训要达到用英语进行简单会话的水平,分管外经、外贸的领导要达到用英语进行业务洽谈的水平。

  围绕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国家出台的有关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法规,积极开展各类适应性短期培训。要重点做好财政部《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1]325号)的培训工作,并着眼于我省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的需要,开展管理创新、技术创新、资本运营、项目管理、电子商务、网络技术和金融、财税、法律等内容的适应性短期培训。

  (二)继续举办和规范工商管理培训

  按照《2001年-2005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要求,继续举办和规范工商管理培训,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行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十五”期间开展的工商管理培训是推行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预备性培训,是建立企业经理人才市场的必经阶段。“十五”期间工商管理培训要突出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在坚持原有培训内容的基础上,要补充《基本规范》、WTO基本规则、知识经济和电子商务等内容;在培训范围上,由主要面向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干部,扩大到面向所有企业,特别是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在培训方法上,要改进培训形式,强化案例教学,更新和完善培训手段。国有大中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培训继续以调训为主要方式进行。“九五”期间已参加过工商管理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的要参加补充知识培训。“九五”期间未参加工商管理培训的,要按新的要求参加培训,考试合格后,频发国家经贸委统一监制的工商管理培训证书。待国家实施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时,再换发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

  (三)加强中外合资企业中方国有股权代表及高级经营者的培训

  按照中组发[2000]17号《关于加强中外合资企业中方国有股权代表及高级经营者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逐步对中外合资企业中方国有股权代表及高级经营者实行资格培训证书制度。根据中组部、国家经贸委制定的培训大纲,抓好中方国有股权代表及高级经营者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拟任职人员实行岗前脱产培训,合格者发给资格培训证书,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同时,健全中方国有股权代表及高级经营者在职培训制度。中方国有股权代表及高级经营者,在任职期限内必须参加脱产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给资格培训证书,并将培训考试、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任用的依据之一。

  (四)开展多层次的学历、学位教育,加快企业高层次人才培养步伐

  通过学历、学位教育,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文化素质。积极开展专科、本科和双学位教育,要充分利用网络教育等先进的教学手段,为企业在职人员学习创造条件。到“十五”末,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有50%达到大专文化程度。其中,企业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要有80%以上达到本科学历。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工作,要提高质量并稳步扩大规模。继续实施“企业人才立交桥工程”,有计划地选派年纪较轻、有发展潜力的经营管理人员,到国外培训或到国内一些优强企业跟班学习,培养一大批能够适应国际竞争的优秀人才。

  (五)积极做好引智工作,拓展国际合作培训

  瞄准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成果,从我省企业实际出发,精心设计并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出国培训。聘请国外专家来省开展现场咨询或举办形式多样的学术报告会、研讨会。不断开拓新的国际合作培训渠道,有计划地选派一批有培养前途的企业优秀中青年管理干部赴国外培训,培养高层次、外向型的专业管理人才。适时引进国外先进的管理软件和管理模式,加强模拟演练,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的业务水平和在国际经济环境中的生存适应能力。

  (六)大力推进企业自主培训

  大力推进企业自主培训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企业文化,整合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培训的规定和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和发展的需要,自主选择培训的内容和形式,自主确定培训对象,自主安排培训时间,并在经费上给予保证。“十五”期间我省要按国家的统一部署,在大中型企业中推行GB/T19025-2001-ISO10015标准,以规范企业内部员工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各级经贸委要加强培训规划、政策的制定和培训基地、师资队伍、教材建设,为企业自主培训创造条件。

  三、政策与措施

  (一)逐步建立与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制度

  逐步建立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要制定职业经理人员的素质标准,制定并编写符合职业经理人特点的培训大纲、培训教材,建立适合考培分离的考试中心及题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并取得“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纳入企业经理人才市场的测评、推荐范围,作为其任职、上岗的必备条件之一。

  完善企业管理人员定期轮训制度。“十五”期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规范的工商管理培训不少于3个月;每年参加脱产的各种适应性短期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参加各地经贸委组织的培训。

  (二)认真贯彻有关企业培训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确保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利用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中共中央《2001年-2005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家经贸委《“十五”期间全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纲要》和省委《2001年-2005年河北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等有关文件、法规的宣传,使各级领导和企业负责人进一步树立终身教育观,以增强贯彻落实企业培训工作的自觉性。

  (三)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和加大培训经费投入

  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十五”期间全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纲要》和《2001年-2005年河北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要求,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年有所增加。各企业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定》的要求,保证企业职工培训经费不少于工资总额的1.5%。广开渠道,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和海外人士支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事业,进一步推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四)加强企业培训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

  组建起以河北企业人才培训开发协会为核心,联系全省各大中型企业和重点骨干院校及国内外著名培训机构的全省企业人才培训开发协作网,建立河北省企业人才培训开发协作网站,实现与中国企业管理培训网的衔接,做到及时发布各企业的培训需求和有关院校、培训机构的特色培训项目,进一步促进培训院校与企业的合作,实现教育资源的共享。

  企业培训资格院校的建设要引入竞争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实行优胜劣汰。到“十五”末期,建立起以企业为基础,以培训资格院校为骨干,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培训网络体系。同时,为了适应开放经济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需要,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的管理经验,积极开辟国(境)外培训渠道,开发国外中长期培训合作项目。

  进一步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从高等院校、企业、机关中遴选一批理论功底深厚,有实践经验的学者、专家和领导干部,组建河北企业培训师资库,坚持教师聘任、教学质量考核制度,对入库教师实行动态管理。采取出国进修、到高等院校进修和到企业实习等形式,加强对重点骨干教师的培养,到“十五”末期,建成一支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相对稳定的企业培训师资队伍。

  教材建设要体现时代特色。根据世界经济技术的发展趋势,对现有教材进行调整和补充,突出教材的实用性、针对性、前瞻性,本着“新、实、精”的原则,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充实培训内容、改革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

  (五)加强培训法规建设,规范培训市场

  “十五”期间,参照《职业教育法》、《公司法》、《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培训市场所存在的问题,制定河北省企业培训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大企业培训管理力度,坚决制止“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现象的发生,规范培训市场和培训行为。

  四、组织领导与分工

  全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在省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河北省经贸委归口管理,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分级实施、分工负责的原则。省经贸委负责全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方针政策、规划的制定;指导培训计划的实施;统一颁发培训证书;宣传、推广培训方针政策,监督、检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审定企业培训资格院校,指导企业培训机构建设;省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建立与实施“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重大培训项目师资培训、培训教材编写等工作;负责全省企业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各市经贸委和省直有关部门要按国家经贸委、省经贸委的部署,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规划、指导和实施工作。

  省经贸委认定的企业培训资格院校承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任务。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各级组织、人事、教育、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共同搞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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