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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 训 简 报 WTO培训专辑之一 国家经贸委培训司 2002年2月7日
内 容 提 要
认真做好WTO培训准备工作 2001年11月27日,培训司邀请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等10个国家经贸委管理的行业协会培训工作负责人座谈,研究如何面向企业开展WTO基本规则培训。培训司刘伯安副司长传达了委领导对组织开展此项培训的指示精神,与会同志分别介绍了各自协会(联合会)组织WTO培训工作的筹备情况。 大家认为,面向企业开展WTO基本规则培训是迎接WTO挑战的重要举措,是对前一段WTO基本知识学习的深化和提高。因此,今后要分门别类地组织企业管理人员,有选择地深入研究相关的协议和基本规则并提出应对措施,采取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培训方式以确保培训效果。各行业协会(联合会)还表示,要把WTO基本规则培训作为2002年培训工作的当务之急抓紧抓实,周密细致地筹备好,组织好。
WTO基本规则培训方案纷纷出台 根据我委《关于深入开展WTO基本规则培训工作的通知》(国经贸厅培训[2001]629号)有关要求及安排,委直管10个行业协会从去年底开始,加强了对WTO培训工作的领导,并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各行业协会还根据行业特点,纷纷制定了培训方案。如煤炭协会拟按煤炭开采、基本建设和机械制造三个行业举办脱产培训班,分为高层研讨班和领导培训班两个层次。纺织协会准备从棉纺、毛纺等12个行业中各挑选10个企业参加培训及研讨。建材协会打算将培训分为两个层次:一是系统学习WTO基本规则和法定文本,二是组织有代表性的企业、行业协会研讨应对措施。机械联合会拟定的培训内容由WTO规则基本知识的公共部分和“入世”影响与企业应对措施的专用部分组成;为了降低培训成本,扩大培训覆盖面,拟选择北京、辽宁、陕西、上海、江苏、广东、重庆等省市为联合培训点。 此次培训以各行业重点企业的中高层管理者和主管对外经济贸易的人员为主要对象,以WTO主要原则、框架内容以及协议文本中的行业相关内容为重点,以分行业的小型培训班、研讨会为基本组织形式,理论讲授、案例分析与实际研讨相结合,落脚点在于探索各行业应对“入世”挑战的具体对策。 从今年1月起,各行业协会已按照方案启动此项培训。
国家重点企业法律顾问WTO法律知识培训班已举办三期 为使企业尽快适应“入世”要求,有效地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自觉运用WTO规则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经济法规司于2001年12月13日~23日在委怀柔培训中心,分三期对国家重点企业的342名法律顾问进行了WTO法律知识培训。 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培训班聘请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国家质量技术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家和我委有关司局领导分别讲授了WTO总体法律框架、中国“入世”有关法律承诺、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技术性贸易壁垒法律制度与其他非关税措施、WTO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中国“入世”的权利与义务、企业应对措施、反倾销反补贴有关法律制度。经济法规司张德霖司长也到培训班,就我国法律承诺及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应对“入世”中的重要作用进行了讲授。 培训班受到了广大企业法律顾问的积极欢迎。他们一致反映,培训班为他们提供了一次了解、学习WTO法律知识的宝贵机会,办得非常及时,培训内容针对性强,使大家从整体上对WTO法律制度框架、WTO与企业的相互关系等有了概要的了解,并希望国家经贸委今后继续提供学习机会,分行业、分专题对企业法律顾问进行进一步的具体培训和指导,使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决策、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培训期间,经济法规司还针对企业应对“入世”的准备、“入世”对企业的影响、企业希望政府给予的支持和帮助、企业对政府机关的建议和意见等问题,对国家重点企业的法律顾问进行了调查,255名企业法律顾问接受调查,并认真填写了问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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