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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贸委《“九五”期间全国经贸委系统引进国外智力规划》 国经贸厅[1996]331号 http://www.cemtnet.com.cn 2002年6月24日 “九五”期间是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建立“三个机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时期,我国经济正逐步进入国际经济循环。为全面推动全国经贸委系统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以下简称“引智工作”),在总结“八五”期间引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特制定“九五”期间引智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引智的政策规定,为培养、造就一支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需要、适应参与国际竞争需要的高素质的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服务。 (二)坚持将消化、吸收、借鉴、利用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经验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按需引进、按需派遣、注重实效、确保质量的原则。 (三)以企业现职领导人员及其后备人员为重点,紧密配合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国家“九五”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国有企业转机建制、走向市场,围绕经贸委的中心工作,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进行。 (四)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要严格遵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外事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和纪律,保证出国培训和聘请外国专家的工作健康进行。 二、总目标 进一步完善引智工作体系,建立企业引智项目效益评价制度,切实提高引智工作的综合效益。在此基础上,稳步扩大引进国外人才和派员出国培训规模,力争在提高引智工作质量、扩大经济和社会效益两方面上一个新台阶。 三、任务和要求 (一)根据企业的需求,有针对性地聘请国外专家到企业咨询,调查诊断,采取直接参与企业管理、合作开发新产品等方式,为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提供咨询服务,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建立和加强企业内部科学管理制度。 (二)有组织有计划地选派企业的决策层或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骨干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到国外对口企业培训、研修,提高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了解和掌握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营方法,不断增强企业活力和发展后劲。 (三)从国家确定的l000户国家重点联系企业中选择部分企业进行试点,配合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工程,从聘请国外专家来华技术援助或咨询服务、选派企业决策层管理人员出国培训和选派企业技术骨干出国培训三方面人手,综合配套开展引智工作,务求在重点、难点问题上有所作为,提高管理水平。 (四)探讨国内培训同国外培训相结合培养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途径和方法。争取与有关国家政府机构、跨国集团或民间团体建立长期固定的人才培训合作关系,如:进行短期工商管理培训,合作举办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班,使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优秀中青年后备干部达到国际上承认的MBA知识水平和相应的能力,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跨世纪的技术带头人和科技骨干等。 (五)配合国家财政、税收、金融、投资、外贸、流通等体制的各项改革,以及新出台的经济法律、法规,通过“派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培养一批国家急需的国际营销、会计、法律、金融、税收等各类高级专业管理人才。 (六)继续有重点地组织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人员出国培训,了解发达国家市场经济管理模式和先进的管理经验,研究加快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途径和方法,提高宏观经济管理水平。 四、方法和措施 (一)引智工作要采取国内培训与国外培训结合、参加培训人员培训后进行分层辐射等多种方式,扩大引智工作的效果。 (二)不断拓宽智力引进渠道,注意同发展中国家的人才交流和合作,抓好海外华人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 (三)加强经贸委系统引智工作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出国培训效果跟踪考核制度,切实做好经验推广和消化吸收工作。制定引智效益评估办法,对引智效益进行科学的、客观的评估。 (四)各地经贸委应积极筹揩资金,切实解决引智项目的资金渠道。企业也应投入一定的资金,逐步建立由国家、地方、受益企业共同出资、共同受益的引进国外智力发展基金,以推动引智工作的不断发展。 (五)各地经贸委应注意收集积累引智信息,进一步开展信息交流与沟通工作,为企业提供服务。 (六)加强企业人员素质分析,了解企业培训需求,增强引智工作的针对性。 (七)加强从事引智工作队伍的建设,进一步提高引智队伍人员的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选拔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熟悉人力资源开发并具有一定从事国际事务经验的中青年干部,充实各级经贸委引智工作队伍。 (八)适当宣传引智工作效果。各地经贸委引智归口单位要在国家和省市引智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举办研讨会、介绍引智典型经验等形式,适当宣传和介绍引智效果,争取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以及企业的配合和参与,促进经贸委系统引智工作深人持久、广泛地展开。 (九)发挥国际人才交流、经济研究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窗口作用,协助、支持他们与国外同行建立长期关系,在引智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十)国家经贸委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全国经贸委系统引智工作会或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经验,研究部署工作。 五、组织管理 (一)国家经贸委引智工作由培训司(对外称国家经贸委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归口管理,各地经贸委可根据本地区实际,尽快明确归口部门。 (二)各地经贸委引智归口单位,要认真执行国家外国专家局会同外交部制定的《关于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境)外培训的暂行管理办法》,在本省、市外事和引智部门的指导下,与经贸委内各业务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引智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三)强化引智工作的管理,明确各地经贸委负责引智工作单位的职能。要有负责同志分管,并有相应的机构承担日常工作。 (四)在国家外国专家局和各地引智归口部门的指导下,逐步建立全国经贸委系统引智管理体制,实行国家宏观指导、地方经贸委具体现划实施、企业大力参与、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运行机制。 (五)各地经贸委可根据本部门的实际,参照本“规划”,制订本地区“九五”期间引智规划并报我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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