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不是“评审”出来的

http://www.cemtnet.com.cn 2003年2月17日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人才是培养出来的,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是竞争出来的。人才培养关键是一个“养”字,是一种行政性行为,而人才竞争核心是一个“争”字,是一种市场性行为。综观全世界优秀人才,他们的成长不是培养(义务教育除外)出来的,不是计划出来的,而是不断通过市场选择、优胜劣汰产生的。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发达国家的人

  才可以有测评机构(企业性),但绝没有什么评审机构,他们的人才战略是对事不对人,能干的人不需要贴标签,不能干的人贴了标签也没什么用处。然而,观察我国的学术队伍成长,我们的高校、研究院所,甚至国家有关部门,似乎不知道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抓什么,只是沿用计划经济下的评劳模、评典型的做法,试图利用各种名分、身份、座次、头衔来培养人才,搞出了评审学科带头人、评审跨世纪人才,什么百人工程、什么万千百十工程(一万个科研骨干,一千个国内优秀骨干,一百个国际优秀人才,十个国际顶级骨干),所有这些无不充满计划经济的味道。

  笔者不解,什么叫学科带头人?这里的学科是什么含义?是一级学科还是哪一级学科?学术的发展是百家争鸣,需要什么带头人?为什么要对学者分为带头与被带头、头与尾?今日之带头人,明日一定是带头人吗?昨日不是带头人,今日就不可能成为带头人吗?学术界不是经常有黑马现象吗?学术就是学术,不是军队打仗,不是行政系统运作,搞带头人干什么?学者经常是单体作战,大家搞不同的问题,何来带头人?即使是老师指导学生,老师也不能称之为带头人,老师只是起辅导、引导作用,学生的成果仍旧是自己的创新。如果是学者群体攻克一个工程,则其总指挥也不叫带头人,只是一个协调人,后勤部长。至于跨世纪人才,更是莫名其妙。难道我们要把人才分为不跨世纪的与跨世纪的人才?长寿的就是人才?谁是人才难道是评审出来的?谁是人才难道是单位或行政部门评审出来的?本来评定和聘任教授就已经对人才作了基本的界定,现在又要在此基础上把教授分成跨世纪人才,不是画蛇添足、多此一举吗?我们为什么不能少一点人为的评审,多一点社会的评价呢?为什么不能就事论事,非要在根本无法操作的人的名分上费神费力呢?一个学者,你做出什么事,就给予什么奖励。比如可以授予国家奖章。但是我们不能你做出了什么事就给予你一个什么类似于爵位的头衔,比如学科带头人。你今天在某一学科上领先(假定可以认定),可是你能领先多久?如果你只能领先一个月,而你的学科带头人名分要至少一年后才重新认定(事实上是三五年内不会重新认定),那么这时的学科带头人不是违反事理吗?

  在学科前沿、在学术领域,对人的分级宜粗不宜细,对事的分级宜细不宜粗。笔者甚至想,也许今后连职称制度都会消亡,只有教师等职业资格制度存在。在一个高校,只有教师与非教师之分,教师也不分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因为经常会出现有些教授水平不如讲师、副教授,有些教师评上教授之后就不思进取,有些教师为了评上教授不择手段,这样就会出现报酬分配不公,因此为了避免这类错误,不如取消教师分级,不管什么教师,其报酬只取决于做了什么事,事做得怎么样。据笔者了解,在国际名牌大学,他们不以貌取人。比如,一个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如果讲课不受欢迎(学生打分)就取消其讲课资格,少讲课就少拿钱。实际上医师、律师就是如此。有了医师、律师执业资格后,根本不需要用人为方式再对其分出三六九等,市场自然对其分出三六九等。市场经济实际上就是不断地通过公平竞争打破这种把人固化、进行封号的所谓秩序、所谓规范,打破封建的、准封建的等级制度。

  与评选学科带头人、跨世纪人才相似的计划经济的做法还表现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高校青年教师奖”的评选上。笔者看到的一份材料中讲,“根据某某部教人司200257号文件精神,2002年度‘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申报工作开始,条件是主要为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本校申报限额为5人”。笔者不解,既然是优秀青年教师,为什么还要对是否留学、是否有学位作出规定?优秀者是你干得如何,与出身有何关系?限额5名有什么科学依据?此类工作还需要用文件来指导?加入世贸组织后我们还需要这样的文件吗?笔者看到的另一份同年3月5号发出的材料中讲,根据某某部教人司200260号文件,评选高校青年教师奖,条件是副教授以上,本校申报限额为4人,3月15日前报出拟申报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笔者以为,像这种评先进的事还是少做一些,要么与“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合并,要么以教育与科研成果论英雄,如果是评选成果就应要么有硬杠杠,比如有发明专利,要么有社会公认的成果。首先进行自荐与他荐,为公正,应抛开单位而由全国的同行作民主认定。据统计,1999年底,高校拥有哲学教授1166人,经济学教授2576人,法学教授882人,农学教授1902人,教育学教授1519人,文学教授4632人,医学教授4984人,理学教授7850人,工学教授12886人。因此完全可以做到由全国同一学科全体教授(理学与工学再细分一下)民主评定。整个操作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教育部负责监督。这样教育部既解脱又超脱,破除计划经济式的分指标层层上报评审做法,面向市场、面向社会公开操作。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主要是立规矩、查处违规者。

  还需要指出的是,产生于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国的院士制度也是与市场经济格格不入的。这种院士制度是封建的爵位制度的翻版(几乎已公认,院士相当于副部级),是行政干部终身制在学术领域中的克隆,是创新的障碍。现在,院士商品化、院士的贬值、评选院士中的种种不正之风已是不争的事实。事实已经表明这种制度是利小于弊,使得我们的学者不再追求学术,而追求学帽、学衔。每当笔者看到近十多年来中国自然科学特等奖一直空缺,一等奖也少见,而我们的院士数量不断增加的时候,心情是沉重的。每当我看到一些单位、一些部门、一些省区为实现院士零的突破,为实现院士的更加年轻,为实现有女性的院士,为实现少数民族的人评上院士的时候,我的心中只有苦笑。这种计划经济式的计划是可怕的,是反科学的。有了科技评奖制度,甚至国家科技大奖制度,还有必要设立院士制度吗?终身制的院士还能给人以创新的动力吗?笔者从没有听说发达国家中哪一个诺奖得主称自己是什么院士的。

  中国学术界的诸多严重不正之风、大面积腐败的行为事实上源于我们的学术管理制度。当我们的学术管理制度设计出学科带头人、跨世纪人才、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院士、资深院士、首席教授、特聘教授、资深教授、成果主编(非职务)这样的座次、头衔时,求真求实必然让位于求假求虚求名,学术腐败是必然的!没有学术大师是必然的!没有诺奖得主是必然的!

  北京大学王选教授作为至今为止仅有的四名国家科技大奖的获得者,曾经说过,我能创造成果的时候没有院士头衔,现在我不能创造成果的时候却获得了院士头衔!这是令人深思的!如果保留院士制度,则不能再创造成果的人还有资格享有院士称号吗?为什么我们的院士能上不能下呢?为什么不能每两年更新淘汰20%呢?

(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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